农转非办理的条件及程序
 

条件:
1、购买商品房、自建房;
2、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和聘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3、外省外区来我县投资办实业;
4、夫妻、子女、父母投靠。
办理程序:
1.持书面申请、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
2.毕业证、单位录用聘用证明、资质证明、身份证;
3.与政府以上政府签订合同、营业执照、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户口簿
4.填写《农转非申请审核表》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到迁入地公安局治安部门领导审批后,到户籍室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持《准予迁入证明》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