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使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省公安厅决定在继续执行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二十八项便民利民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户籍管理
一、在深圳等我省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城市设立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受办点,为我省外出务工人员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供方便。
二、在今明两年集中换发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和学生高考、春节外出务工农民返乡期间,公休日及节假日正常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在派出所设立“办理户口证件预约服务电话”,接受辖区群众的预约,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预约上门办理户口证件。
出入境管理
四、将公安机关受理、审批、签发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时间由现行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12个工作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加急办理出国(境)证件,经受理机关受理后,可直接到省公安厅办理,并在5日内办结:
(一)出国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奔丧的;
(三)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四)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合理紧急事由。
六、为申请人提供特快专递业务,申请人办结申请手续后,需办理特快专递业务的,由省厅将证件特快专递给申请人。
七、向社会公开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接受群众咨询。
边防管理
八、简化边境通行手续,居民凭《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居民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即可进入本省边境管理区。
九、简化进入边境管理区车辆查验手续,对经常进出边境管理区的生产作业车辆,由音凹峡边防派出所与持合法有效证件的驾驶员签订通行管理责任书,发放车辆免检通行证,凭证免检登记通行。
十、简化《边境管理区暂住证》办理手续,在边境管理区经商、务工人员凭有效证件即可办理《暂住证》。
交通管理
十一、机动车所有人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及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在确认车辆后,即可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十二、机动车在省内办理转移时,转出地车管所网上核对车辆事故、违法记录处理清楚的,出具证明,转入地车管所确认车辆后,收存相关资料,密封后由申请人携带到转出地车管所办理转移。
十三、委托具备条件的车辆销售商核发《新车临时移动证》,以方便汽车生产制造企业、销售企业和车主临时移动车辆。
十四、机动车号牌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在登记地车管所办理补领登记后,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机动车牌照厂订制号牌,也可持车管所出具的补领号牌证明到牌照厂制作号牌。机动车牌照厂在收到相关证明后的3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号牌。
十五、允许驾驶证申请人自带符合考试车型和标准、满足考试设备应用要求的车辆进行科目二、三考试。
十六、注册三年以上的机动车转出辖区车管所或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请新注册的机动车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十七、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办理注册登记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管所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或驾驶证;补发、换领驾驶证和行驶证、降低准驾车型、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核发、换发、补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副页上打印下一次换领驾驶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时间等提示语。
十八、在车管所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群众可以就近接受交通违法处理。
十九、在有派驻民警的机动车安全检验场所设立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群众可以就近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二十、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不能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期满换领驾驶证的,经驾驶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最长可以延期二年。
二十一、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
二十二、提供英、德、日等语言无纸化考试题库,方便外国人申请正式驾驶证考试;在国内居留三个月内的外国人需申请临时驾驶许可的,提交相关证明后,车管所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证。
二十三、外资企业可凭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车辆相关手续,到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申请办理外籍车辆号牌。
二十四、在互联网上建立交通管理信息网,公布办理车辆及驾驶证有关规定、考题及相关表格,对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测的车辆、逾期未换领驾驶证或提交身体条件的驾驶人进行公告。
二十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季度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通肇事案件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通过电话或直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案件侦办进展情况。
消防管理
二十六、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自登记收图之日起,一般工程、国家及省级重点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工程的审结时间分别由10日、20日、30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
二十七、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及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的消防安全检查,由现行的4个工作日内前往检查缩短为2个工作日;自检查之日起由现行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缩短为2个工作日。
二十八、向社会公开办理行政许可业务的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办事人员姓名、职务、举报电话,以及办事项目、办事程序、执法依据及联系电话,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在互联网上公布,以方便群众监督和查询。上述二十八项便民利民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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